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智能化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28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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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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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项目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智能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 |
|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71456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51606240101-BD-009 | 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智能化施工 | 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智能化施工,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含周界)、一卡通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背景音乐与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机房工程、楼宇自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工程、IBMS、综合管网、车载特勤系统及智慧消防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7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智能化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51606240101-BD-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复【2016】33号、示范区复【2016】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智能化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799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650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徐圩新区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智能化施工,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含周界)、一卡通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背景音乐与公共广播系统、会议系统、机房工程、楼宇自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工程、IBMS、综合管网、车载特勤系统及智慧消防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4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签约金额(或中标价)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7】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8年1-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面谈的,需参照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提交相应材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等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中。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04月28日00时00分至2018年05月07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5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95%-100%),本次招标取D=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8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0.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建议备用介质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备用介质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10.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网站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网站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 工:1850518264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国际大厦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尚 明 河 电 话: 电 话: 0518856339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网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新点软件 黄 工 朱 工 张 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07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07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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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方洋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新路1号洁净技术研发中心4#厂房401室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兵 | 联 系 人: | 尚明河 |
| 电 话: | 585505 | 电 话: | 0518-856339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