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入口配套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28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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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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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二期工程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硕项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入口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41710260101-BD-002 | 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入口配套工程 | 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入口配套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大酒店入口配套道桥工程 | 7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桥梁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4.1.1、招标条件:灌南硕项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二期工程项目已经灌行审[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入口配套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4.1.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市政桥梁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大酒店入口配套工程桥梁跨径3x10=30m;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桩基、土方和桥梁结构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内容施工,详见清单及图纸。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灌南县幸福大道西侧,硕项湖北侧; (6)计划开工日期为:工期:7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桥梁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有效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投标人根据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格式详见附件) b.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1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e.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四)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 6、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7、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与本中心同城同行以进账时间为准,进账相关证明票据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11、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 1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核验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2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单位务必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 网上获取时间: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7日。 六、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一: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2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二: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9家和平均值以下1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商务分得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荐代表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 1、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合理低价法:①按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进行排序;②当得分相同时,取报价低者优先;③当得分、报价均相同时,由抽签决定。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09时30分,提交到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979881.14元。 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九、其它要求: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并行,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光盘。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须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网络投标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文件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5)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6)接市招办通知,2017年1月1号后,制作工具不做指定: 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3)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 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投标单位诚信库自行完善,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工 朱工 张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十、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十二、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5月10日09时30 分,地点为灌南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南硕项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迎宾大道硕项湖自来水厂内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4楼 邮 编: 223500 邮 编: 210019 联系人: 刘主席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13775579890 电 话: 025-83279846 157 6863 3083 传 真: 0518-83222267 传 真: 025-8327984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http://www.sxhwater.com 网 址: http://www.jsjkjl.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大方巷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301011109002016463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07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4月28日至2018年05月07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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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南硕项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地 址: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4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025-83279846 157 6863 3083 |
| 传 真: | | 传 真: | 025-83279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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