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二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26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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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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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城区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 |
| 2.工程规模: 幸福路北起晶都大道,桩号为K0+000,南至站前街,桩号为K2+791.471。道路全长2791.471m。道路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44米,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排水、城市家具等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2180420201-BD-002 | 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二标段 | 道路改建、人行道砖(板)敷设、排水管道敷设、以及标线、标牌、交通设施等改建工程施工 | 1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复【2018】3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二标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幸福路北起晶都大道,桩号为桩号为K0+017.001,南至站前街,桩号为K2+791.471。道路全长约2791.471m。道路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44米,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配套建设排水、城市家具等。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城区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 2.1.2建设规模:幸福路北起晶都大道,桩号为K0+ K0+017.001,南至站前街,桩号为K2+791.471。道路全长2791.471m。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砖(板)敷设、排水、交通设施改建等。包括滨河路-晶都大道部分路段的雨污管道敷设;其它路口一处渠化岛改建。 二标段北起海陵路,南至站前街。 2.1.3项目标段划分及合同估算价: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二标段:东海县幸福路(晶都大道-站前街)改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合同估算价2826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5 月 12日,竣工日期:2018年09月09日。 2.1.5质量标准及等级要求:合格。 2.1.6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无利息) 2.1.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不得超期)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现金或履约保函,有效期截止到竣工验收日期后30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同时支付担保。 2.2招标范围: 道路改建、人行道砖(板)敷设、排水管道敷设、以及标线、标牌、交通设施等改建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具体如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近3年、法定代表人近5年、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出具的函。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书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7)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04 月 26 日至 2018 年 05 月 0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特别提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备投标文件光盘,必须使用专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备份在投标文件光盘中(必须采用njstf格式,无需加密),备份完成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若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及投标文件光盘(若有),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开标时每个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 5.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黄桂松 18360702913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6.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05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地址: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县政务中心前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②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少于),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K2值取为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东海县幸福北路44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小区第12幢无单元3楼
邮 编: 2223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赵峰 联 系 人: 赵德虎 电 话: 697174 电 话: 1586127779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18年04月25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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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东海县晶都大道与牛山北路交汇处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赵峰 | 联 系 人: |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电 话: | 697174 | 电 话: | 15861277798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