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4-18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胜利西路(西环路~幸福大道)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胜利西路(西环路-幸福大道)改造工程监理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8】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城区,西起于西环路,终于幸福大道;
2.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008米,红线宽50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胜利西路(西环路-幸福大道)改造工程建设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33.64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1人(市政专业)。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有过类似监理工作经验,不少于2人(至少一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⑴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⑵投标单位应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⑶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⑷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总监(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⑸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⑹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
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中的方式三。
1、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18年4月18 日00:00至2018年4月23日24:00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标可能涉及的所有证书、资料的原件全部上传至诚信信息库中,以供评委审查使用。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⑴营业执照;
⑵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⑶项目总监注册证书项目;
⑷项目总监至少近三个月(2018年01月至2018年0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⑹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市场良行为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⑻省外或市外企业资质核验书;
⑼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⑽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的所有资料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以上⑴-⑶项须扫描上传到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以上⑷-⑽项在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并同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8.付款方式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第一次 |
工程量完成60% |
付至合同总价30% |
第二次 |
所有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 |
付至合同总价70% |
第三次 |
施工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 |
付至结算总价95% |
最后付款 |
保修期满一个月内 |
结清余款(无息) |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2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⑴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⑶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⑷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2)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 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周工 |
85868197 |
江苏 CA |
总部(南京) |
025-96010 |
连云港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
新点软件 |
黄工 |
15896100880 |
朱工 |
18905137538 |
|
张工 |
18505182641 |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胜利西路 地 址:连云港朝阳西路51号6号楼221室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 系 人:李 驰
电 话:0518-88166030 电 话:0518-85520738/159051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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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4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