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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规划路(经七路~S324)道路工程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规划路(经七路~S324)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西起S324车行道边,东至经七路车行道边
2.1.2建设规模:西起S324车行道边,东至经七路车行道边,红线宽度24米,设计速度40km/h,道路全长约124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31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 13093407.81 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2招标范围: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3月15 日 0 时0 分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9点30分,提交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商务大厦)9楼开标一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或人民币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电汇)。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8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9-13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⑷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⑸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⑹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⑺项目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⑻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如为网上银行汇款需打印电子回执),如与本中心同城同行以进账时间为准,进账相关证明票据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⑾市外、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市资质《核验书》;
⑿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
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1.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1.4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1.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1.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1.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1.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年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6.4.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6.4.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6.4.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4.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6.4.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7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偏离基准价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在开标前由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按以下执行:
1、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低于基准价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 分,正偏离扣分标准一般不低于负偏离扣分标准的1.5 倍,偏离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入围方式: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 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入围办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 (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5家和以下1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1.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2.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付至合同总价的20%,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且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⑵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除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并行,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书面纸质投标文件,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一正三副共4份投标文件和光盘2张(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人务必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应急使用。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2)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 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工
朱工
张工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尚东现代城A栋512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2
联 系 人: 侍作波 联 系 人:沈苗
电 话: 15951496996 电 话:0518-81580528/189121686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797476799@qq.com
2018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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