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02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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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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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墅港河 |
| 2.工程规模: 全长2.477公里,土方量4.35万立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71802270202-BD-001 | 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 | 工程范围从东方大道~大港路(桩号0+000~0+2450.39),全长2450.39m。本次需要专业机械进行清淤操作,含治理过程需要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围堰、排水)。 | 9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71802270202-BD-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连开委复[2018]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墅港河(东方大道-大港路)清淤工程 2、建设地点:墅港河 3、工程规模:本次工程墅港河清淤治理长度为2.45km,设计河底宽度10m,开挖坡比1:4。 4、招标范围:工程范围从东方大道~大港路(桩号0+000~0+2450.39),全长2450.39m。本次需要专业机械进行清淤操作,含治理过程需要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围堰、排水)。 5、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控制价:1634674.0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1.3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存在的情形 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资格申请书的重要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并将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苏建招函(2017)12号。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 4.5其他 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⑵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6日。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5%-100%,本次招标人确定的D值为95%))。 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86%(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9点00分,提交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花果山大道与黄海大道交叉口新海连大厦辅楼2楼20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或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电汇)。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8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9-12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⑴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⑷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⑸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⑺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⑻项目负责人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⑾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 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并将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苏建招函(2017)12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七、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如符合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5、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518-802189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综合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8-854500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 工 朱 工 张 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6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3月02日至2018年03月06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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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 | 地 址: | 连云港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金士皓 | 联 系 人: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0518-80218991 | 电 话: | 0518-854500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jszr_ly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