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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科技创业城7号楼大数据中心项目加固工程施工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连发改投发(2013)5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名称:科技创业城7号楼大数据中心项目加固工程施工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320706150908010101
工程标段编号:3207061509080101-BD-001
3.招标工程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4.招标工程的规模:建筑面积约46385平方米;
5.招标项目的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结构加固等工程施工;
7.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苍梧路北7号地块;
9.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4月18日,工期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按招标人指令为准);
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11.招标控制价: 283.747331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采用合格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和可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3.1.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具体要求为:a、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b、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5】12号、苏清办【2005】32号、苏清办【2005】37号、苏清办【2006】13 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9】21号、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7)3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0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⑤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以上原件扫描件上传。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⑦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⑧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2.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本项目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增设“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做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企业于2013年2月至今必须承担过抗震加固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注:①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同时提供类似工程的原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且三者缺一不可,原件扫猫件上传企业诚信库。
②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③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时间、金额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企业业绩,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省外或市外企业资质核验书、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建设局出具的免收保证金的确认函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2月9日00:00时至2018年2月14日23:59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整。
2.请投标单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务必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四、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特别提醒: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
2、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备投标文件U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现无光驱),必须使用专用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备份在投标文件U盘中(必须采用njstf格式,无需加密),备份完成后务必检查U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U盘(若有)。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及投标文件U盘(若有),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不含未按时上传)的以投标文件U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U盘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投标文件U盘,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U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U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U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U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5.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黄桂松 18360702913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6.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
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五、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2.评标入围方法
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从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二、三)中,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的代表通过抽签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做为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9家和平均值以下11家,合计数量R=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依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得分汇总由高至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招标公告发布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4日。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22000
经办人:刘旺
联系电话:0518-8158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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