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8-02-05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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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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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惠泽路 |
| 2.工程规模: 道路总长1609.329米,宽24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41801260201-BD-001 | 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 | 桩号从K0+805.98~K2+389.232,道路全长1583.252m,新建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桥涵工程、土方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 招 标 公 告 编号:3207241801260201-BD-001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已经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灌行审[2018] 4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灌南县惠泽路(新东北路-太仓北路)新建工程 2.工程地点:惠泽路 3.工程规模:桩号从K0+805.98~K2+389.232,道路全长1583.252m 4.招标范围:新建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桥涵工程、土方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9173135.58 元,凡超过本控制价的均做废标处理。 7.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周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不接受履约保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8. 付款方式:施工期间不付款,工程完工后一月内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三个月内付合同价的30%,余款第二次付款后满一年付清(扣留3%质保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1月-2018年1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等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中。 三、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评标入围方法 1、评标入围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方法。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取平均值以上5家(含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下10家,合计15家。 评标入围过程中 ,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 (或以下 )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 ,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 ,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五、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基准价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本工程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 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 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随机抽取。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 △ 市政工程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281385元。 注: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2月5日0时0分至2018年2月9 日24时00分。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0时00分,提交到灌南县城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八、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U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人以U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U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U盘还是自备U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U盘递交,备用U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U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U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U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 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朱 工 黄 工 张 工 18905137238 15896100880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招标人: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住建局办公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赵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75450430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 222000 代理机构传真: 0518-8580198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312340835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09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09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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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南县新安镇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住建局办公楼)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赵娟 | 联 系 人: | 李军 |
| 电 话: | 13775450430 | 电 话: | 17312340835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146350963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