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2-02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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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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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北段 |
| 2.工程规模: 龟腰山治理区边坡总长约520米,总面积约25800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1259901-BD-001 | 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 图纸设计范围内削坡减载、回填压脚、截排水等方式相互结合进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 18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灌发改投资发【2017】241号 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龟腰山治理区边坡总长约520米,总面积约25800平方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削坡减载、回填压脚、截排水等方式相互结合进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建设地点为:灌云县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北段; (6)工期:180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方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江苏省矿山地址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苏国土资发[2010]373号)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8)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备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并将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现场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到报名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其他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均不予认可。 2.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五、资格审查应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9)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注:以上资料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或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50分) 5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2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3 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优秀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3 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优秀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优秀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5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3 环境保护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优秀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3 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技能水平及投入计划,优秀得2.1-3分、良好得1.1-2分,一般得0-1分。 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5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措施,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5 上山道路底部坍塌段的支护及保降措施,优秀得4-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3 企业业绩 (10分) 10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含)以上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10分(需提供以下原件核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组织验收的国土部门或其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时间以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4 企业综合实力 (5分) 2 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1 具有工商部门认定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2 资信等级评定为AAA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格审查原件和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交原件备查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且原价备查资料与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文件及资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09时30分,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二室)。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9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户许可证和电汇底单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工程量完成50%(经采购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时付至合同总价的20% ;工程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时付至合同总价的60% ;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 出具审计报告)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余款(含3%质保金)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日内付清(无息); 十、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 1.书面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电子投标文件:自备U盘,内容包括:技术标及商务标(含分析表)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公园路18号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夏主任 电 话: 0518-888560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万工 电 话: 0518-85176706/13861427979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2月02日至2018年02月08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2月02日至2018年02月08日 |
| 2.获取地点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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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伊山镇幸福北路166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夏云亮 | 联 系 人: | 陈工 |
| 电 话: | 0518-88856008 | 电 话: | 0518-85176706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176706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jiangsuxind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