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2-0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207231801259901-BE-001
本招标项目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发【2017】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北段;
2.2 工程规模:龟腰山治理区边坡总长约520米,总面积约258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排险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费用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2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其它:质量标准:设计方案、《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江苏省矿山地址环境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苏国土资发[2010]373号)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并将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
(2)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1人,并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总监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现场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到报名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其他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均不予认可。
2.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二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⑴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企业开户许可证;
⑷拟报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⑸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三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⑺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以上资料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
第一次 |
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 |
付至合同总价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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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
工程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 |
付至合同总价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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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
施工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 |
付至结算总价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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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付款 |
保修期满一个月内 |
结清余款(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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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4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户许可证和电汇底单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要求:
1.书面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电子投标文件:自备U盘,内容包括:技术标及商务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公园路18号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夏主任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0518-88856008 电 话:0518-85176706
传 真: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iangsuxind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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