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富?香桂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29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嘉富·香桂园住宅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嘉富·香桂园住宅小区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嘉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富•香桂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海州区学院路东、海宁路南地块 |
|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55180平方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602180101-BD-011 | 嘉富•香桂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台阶、广场、园林小品、园路、道路、铺装、土方造型、绿化种植、雨污水管线等施工。 | 15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类工程师高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嘉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嘉富.香桂园住宅小区项目已由 连发改行服发【201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富.香桂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嘉富.香桂园住宅小区项目 2、标段名称:嘉富.香桂园景观绿化工程 3、建设地点:海州区学院路东、海宁路南地块。 4、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 5、招标范围:台阶、广场、园林小品、园路、道路、铺装、土方造型、绿化种植、雨污水管线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15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2年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8、招标控制价:3056.3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景观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以诚信库获取的为准);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三)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注: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四)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7、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5 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1月29日至2018年02月0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嘉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凤凰大道1号3号楼办公401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杰 | 联 系 人: | 刘旺 |
| 电 话: | 13912166155 | 电 话: | 0518-85861167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479978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