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室外附属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26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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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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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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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室外附属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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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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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东王集乡后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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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9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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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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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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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231507300101-BD-002 |
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室外附属 |
本工程包括室外铺装、绿化、门卫、围墙、沙池、水池、旗台、室外道路、停车位、景观照明、绿化给水、消防水、雨污水、强弱电预埋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6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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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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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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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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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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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1507300101-BD-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4]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东部城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灌云县
2.1.2建设规模:室外总面积约8000m2,包括室外铺装面积约2200m2,绿化面积约2800m2,围墙约360m,新建门卫二处约40m2、道路面积约1000m2、停车位约350m2、透水砖面积约250m2,花岗岩面积约380m2,沙池、水池、旗台等室外附属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包括景观照明、绿化给水、消防水、雨污水、强弱电预埋等。。
2.1.3招标控制价:5315087.58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4月29日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室外铺装、绿化、门卫、围墙、沙池、水池、旗台、室外道路、停车位、景观照明、绿化给水、消防水、雨污水、强弱电预埋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⑥本工程执行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非本省、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⑦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苏建建管【2016】82号文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注: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投标单位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建管处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
(重要提醒:1、已出具过信用分的企业不需再次开具信用分函,投标时信用分直接由招投标系统抓取导入。 2、初始注册或初次进入连云港市的施工企业需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注册,并携带相关原件至市建设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信用分函, 并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网 址:http://www.lygcin.gov.cn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00 时00分至2018年1月30日24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ztb/jsgc/zbgg_more.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邮 编: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殷站长 联 系 人:李 工
电 话:13812435997 电 话:18115991881
传 真: 传 真:0518-8559161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826847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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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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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时间: 2018年01月26日至2018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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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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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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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时间 2018年01月26日至2018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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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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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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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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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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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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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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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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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路、南京西路北侧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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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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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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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尹站长 |
联 系 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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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905121000 |
电 话: |
1811599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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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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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8-8559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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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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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38268470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