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EPC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2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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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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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灌西盐场境内 |
| 2.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灌云县灌西盐场境内,总占地面积85.7亩,拟建设飞灰安全填埋场规模25万方,主要包括飞灰堆场配电间、管理用房、门卫计量间、室外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规模5万方主要为生活垃圾暂存场。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1190201-BD-001 | 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EPC总承包 |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内容。 | 21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报名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3207231801190201-BD-001 一、招标条件 1、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灌云县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海滨大道南侧; 3、工程规模:主要建设25万方飞灰安全填埋场,5万方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内容; 5、工程内容:土方工程、地基处理、边坡处理、道路工程、垂直防渗、地下水导排、水平防渗、渗沥液导排、渗沥液处理、调节池、作业设备、建筑物等初步设计内的所有工程; 6、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8、质量要求: ①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控制价:5425万元(含固定设计费130万元。其中初步设计52万元,施工图设计7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 ①设计资质: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④HDPE防渗膜焊接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拟委派的HDPE防渗膜焊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工证或防水施工证; ⑤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HDPE防渗膜焊接技术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⑴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⑵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d.在建工程是指: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⑦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 业绩要求 3.2.1设计单位(牵头人)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设计单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垃圾处理相关设计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2施工单位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单位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的施工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3.4.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4.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4.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外省、外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施工单位),详见以下文件: a.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3) 572号文”; b.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5.2企业、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牵头人) 3.5.3其他 四、招标文件获取(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01月 24日0时0分至 2018年01月29日24时00分。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单位) (4)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联合体牵头人,缴费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5)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设计单位,缴费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6)HDPE防渗膜焊接技术人员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施工单位,缴费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7)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如为网上银行汇款需打印电子回执),如与本中心同城同行以进账时间为准,或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9)市外、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省、市资质《核验书》(施工单位); (10)企业、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书面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联合体牵头人) (11)企业、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牵头人) (1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13)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单位(牵头人):2013年1月1日以来,设计单位承担过1个及以上垃圾处理相关设计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其视为未提供。 (14)施工业绩证明材料(201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单位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的施工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35分 EPC组织管理方案:12分 设计管理方案:22分 施工管理方案:15分 类似业绩:10分 企业综合实力:6 1 投标报价(35分) 投标报价(35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在开标前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备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EPC组织管理方案 (12分) 项目组织架构(满分2分) 项目进度管理与控制(满分2分) 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满分2分) 项目投资管理与控制(满分2分) 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满分2分) EPC设计组人员配备(满分2分): 设计单位(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市容环卫)专业高工的加0.5分,同时具有注册环保师资格的加1分; 设计组成员具有环境工程(或市容环卫)专业高工和注册环保师资格的设计人员每有1个人员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 设计管理方案 (22分) 设计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满分3分) 对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描述(现状分析、设施完善性、实施安全性)(满分4分)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4分) 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3分) 设计方案中处理工艺、设施设备的选择( 3分)。 本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满分5分) 4 施工管理方案 (15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满分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2分) 采购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采购进度计划控制措施、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及成本控制措施(满分1分) 施工单位拟派的HDPE防渗膜焊接技术人员有CWT国际焊工证的,每有1个得1分(满分2分) 5 类似业绩(10分) 设计单位(牵头人)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设计单位承担过垃圾处理相关设计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否则不予计分。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施工单位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单位承担过验收合格且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的施工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计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 6 企业综合实力(6分) 设计单位(牵头人)承担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优秀设计奖的得1分,获得部级及以上优秀设计奖的得2分,不累计计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必须由省级及以上市政协会颁发。) 施工单位施工的垃圾填埋场项目获得地市级施工奖项的得 1 分;获得省级施工奖项的得 2 分;获得国家级施工奖项的得 3 分。不累计计分,最高得3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必须由省级及以上市政协会颁发。) 施工单位获得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称号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合计 100分
七、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 ①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设计费用总价10%预付款;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付至施工图设计费用的50%;施工图图审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用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②工程施工阶段:开工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付至合同总价的20%;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且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③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④联合体投标单位,工程款支付方式由业主分别支付给各承建方。
八、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黄桂松 孙 科 18360702913 15896100880 15151591813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丁工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8112025 电 话:0518-854500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29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29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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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 地 址: | 连云港市巨龙南路37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丁树刚 | 联 系 人: | 陈方方 |
| 电 话: | 13851220556 | 电 话: | 0518-854500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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