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1-2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北排淡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新光路污水大修44号污水泵站新建工程监理
编号:3207031706150201-BE-002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北排淡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区经发【2017】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光路污水大修44号污水泵站新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区北排淡河流域。
2.2 工程规模:新光路等污水主管2.3公里;污水提升泵站2座。
2.3 招标范围:新光路污水大修44号污水泵站新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服务期9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最高限价:7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图纸范围内及零星等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监理以及组织协调;保修期内有关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规定: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它要求:
①、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外监理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信息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采集,项目监理机构所要求的非注册人员信息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获取。本省监理企业自行登录江苏省及各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代理管理系统获取,接受监管。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文件。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为准。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
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③、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③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劳动合同。
④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竞标监理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监理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总监(资质证书、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无行贿查询函(此项无需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为便于评标,建议提供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一览表(可参照资格招标文件中格式)及授权委托书纸质文件各一份,与投标光盘及CA锁一并提交。
四、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6分;监理方案: 24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4.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10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 ×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7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投标报价满分76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76 | ||
监理 方案 满分 24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 | |||
针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特点、重点、难点提出相应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3 | ||||
监理大纲整体内容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
3 | ||||
注: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根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18年1月22日- 2018年1月26日。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
网址:http://www.lygztb.gov.cn/lygztb/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5.3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 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 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 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技术支持:400850330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2月12日9时00分,CA密码锁送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详见开标大厅提示器)。
6.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CA密码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均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其它要求及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招标文件要求除外)。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单位需提供3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8.2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工作人员审核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清晰复印件), 到连云区招标办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供开评标使用(开标现场核对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需打足,数目多、数目少或不是一次性打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8.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建议提供),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未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者导入的,除下列规定的情形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②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③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投标单位无需再携带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1、市区、开发区、连云区、徐圩新区、灌云县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2、其余县所有项目(广联达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lygztb.com.cn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招投标中心 |
周工 |
85868197 |
江苏CA |
总部(南京) 孙莉莉 |
025-96010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杭云飞 |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
广联达软件 |
连云港刘书丹 郑磊 |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
国泰新点 |
李仕龙 朱工 连云港黄贵松 |
18662456928 15161373079 15896100880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分公司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座7楼
邮政编码: 222004 传真: 0518--81599188
经办人: 胡工 联系电话 81599189
邮箱:E-mail:lygszzbdl@126.com 日期: 2018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