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灌南县硕项湖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07241711220101-BD-001
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灌南县硕项湖小学建设项目已经灌行审【2017】37号文件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硕项湖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长江路南侧、苏州南路东侧; 1.2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150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8740平方米、综合楼6000平方米、艺体馆3500平方米、食堂2400平方米,公共连廊800平方米,泵房20平方米,传达室44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运动场道路、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如下: 1)运动场,包括看台750平方米、栏杆328米、400米田径场18000平方米(含足球场一座)、排球场1080平方米、篮球场3040平方米; 2)硬质铺装700平方米; 3)车行通道1800平方米; 4)绿化场地17520平方米; 5)围墙1270米; 6)大门、次大门各一座; 7)室外照明128盏; 8)升旗台1座; 9)400m³地下消防水池1座(200㎡*2m); 1.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1.4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5工程控制价:5800万元 1.6质量要求: 1.6.1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1.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1.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 2.2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选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证明资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并提供社保查询的用户名和密码) 2.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2.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2.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3.5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4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6)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数量;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5 业绩要求 2.5.1设计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设计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2施工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2.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2.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2.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2.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2.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1外省、外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详见以下文件: a.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3) 572号文”; b.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2.8.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并将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苏建招函(2017)12号及高检会【2015】3号文; 2.8.3其他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核验) 3.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的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3.4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3.5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7 企业开户许可证 3.8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3.9 施工负责人无在建的书面承诺 3.1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书面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3.1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外省、外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3.13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3.14设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获取方法:投标申请人(下同)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9日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务必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连云港黄贵松 连云港朱家旺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 郑磊 18651253807 13812332568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提交到灌南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楼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灌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新安镇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住建局办公楼)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0518-832212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路12号 联系人:陈工/叶工 联系电话:13775482595/15251810276
附件: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1.“评定分离”方案 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执行苏建招办【2017】3号文。 1.1 评标方案的制定 1.1.1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量评审。定量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1.1.2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方案、业绩等方面,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评审。 1.1.3 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方案、业绩等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 1.1.4 定标候选人数量 1.1.4.1 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 1.1.4.2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续定标。 1.2 定标方案的制定 1.2.1 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法。集体议事法是指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1.2.2定标因素 招标人应当根据下列定标因素来推荐定标候选人: 1.2.2.1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3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等; 1.2.2.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近3年的不良行为记录等; 1.2.2.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2.2.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1.2.3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按照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 2.2 初步评审 2.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做出无效投标判定前,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2.2.3 无效投标的判定 除招标文件单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无效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判定。 2.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分细则进行详细评审,满分100分。
评标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0分 EPC组织管理方案:16分 设计管理方案:16分 施工方案:10分 类似业绩:8分 1 投标报价(50分) 设计费报价(2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5%。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 0.9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 0.6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备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施工费报价(3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5%。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 0.9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 0.6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备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EPC组织管理方案 (16分) 项目组织架构(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项目进度管理与控制(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项目环境安全管理与控制(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项目投资管理与控制(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项目信息、文档管理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对本项目可能需要外部协调的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3 设计方案 (16分)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功能、是否满足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室内空间的经济性、合理性及创新性比较(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本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4 施工方案 (10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5 类似业绩(8分) 2013年1月1日以来,设计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的设计业绩。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得1分,最多5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01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类除外),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1个得1分,最多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合 计 100分 注: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 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③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其中1、5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2、3、4项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保留2位小数)后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得分,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⑤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⑥方案采用暗标。 ⑦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4 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 2.5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2.5.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5.3 开标记录 2.5.4 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2.5.5 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2.5.6 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2.6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的,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 3.定标程序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3.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3.1.1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的5倍,本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招标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3.1.2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项目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3.1.3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3.1.4招标人应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2 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3.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4.布中标人公告 4.1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2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 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