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研究制定了该办法。
二、目标任务
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到防范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之中,勇于举报通讯网络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开展劝阻拦截,防止群众被骗,推动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格局,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全力守护港城百姓“钱袋子”。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通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范畴。明确通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赌博、诈骗、通讯网络诈骗“黑灰产”、“开贩两卡”、网上传播炒作非法虚假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等与通讯网络相关联的。
二是明确奖励的情形及标准。明确有该办法中列出的8种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基金会确认后,对有功人民群众视情奖励1000—10000元,对于案情特别重大、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上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进一步表彰奖励
三是明确举报的方式及要求。明确举报方式可以公开或秘密进行,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可通过拨打110、邮寄信件或直接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当面举报;明确举报的内容要求,尽可能提供线索、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等详细情况。
四是明确奖金领取方式。明确被奖励人员接到领取奖金的通知后,领取奖金的人员、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奖励在防范打击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