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20-00189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16 |
文号: | 连公传发〔2020〕57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分局,港公安局,市局各部门: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保证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体现市局关心关爱,更好为他们排忧解难,不断增强警辅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期市局为市区警辅人员购买了一份“项目全、保额高、优惠大”的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请各县局、赣榆分局、港公安局参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范围
全市公安机关2019年7月31日前入职且目前仍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包括文职警辅和勤务警辅。
二、保险项目
保险分为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障两大类,分别就死亡、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意外医疗、疾病住院医疗和交通意外伤害等作出具体赔付约定。
三、参保费用
费用为200元/人/年,市区警辅参保费用由市局负担,各县局、赣榆分局、港公安局警辅参保费用由本单位自行负担。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保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通知、统计、审查、投保等工作,迅速将参保情况、项目传达到全体警辅。市区警务辅助人员的参保、理赔、保障工作由市局工会具体负责;各县局、赣榆分局、港公安局请对接联系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参照执行,贯彻情况及时报市局工会公共邮箱。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6日
《关于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