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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28/2020-00122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5-14
文号: 连公局〔2020〕9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5-31 10:48:10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公安(分)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委政法委 连云港市公安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


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平安稳定,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部署要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问题导向、风险意识,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健全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体系,按时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事件发生,为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校园三防设施建设。对本地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智慧校园安防建设相关要求,对2019年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重要部位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率,城市、城镇及治安交通环境复杂的乡村中小学幼儿园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标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加强挂账销号管理。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并结合2020年度达标要求,提出具体计划安排,推进按时完成达标任务。要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升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健全门卫值守、治安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深入排查涉校涉生风险隐患。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研判机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要突出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新冠疫情对校园安全稳定带来的影响,采取学校自查、教育公安联查、责任督学督查等形式,持续查找疫情防控、治安防范和校车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公安机关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建立健全排查发现、及时化解、提前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滚动排查,有效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

(三)切实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机制,全面完成学校门外一定区域公安自建探头安装工作,加大校园周边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儿童安全。严格执行《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护学岗工作规范》,在城市、县城及乡镇中心学校全面建立公安机关护学岗,在农村学校依托村校联防机制,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守护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

(四)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各地党委政法委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网吧、游戏厅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严防发生虐待、性侵学生等恶性案事件。公安机关要始终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健全完善校园刑事案件分析研判和可防性案件倒查工作机制,增强主动打击、主动防范能力。

(五)全面加强联防联动应急处置。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升预知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指导学校加强疫情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深入研判核查相关线索苗头,做到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进一步做强做精校园警务,增强校园案事件快速处置能力。严格按照涉校案件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迅速查明案件情况,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教育机制。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毒品预防、反欺凌、反暴力、防诈骗、防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强化规则意识,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公安机关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法委、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着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问责。各地党委政法委、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等推进落实情况。要把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涉校案事件的地方和学校作为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政策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智慧校园安防建设等试点工作,固化完善常态工作机制,带动提升本地校园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对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上级领导认可的,市公安局、教育局将通过编发简报、召开现场会或其他相应形式推广经验做法。

(四)强化保障支持。各地要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学校安全防范建设经费投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协调解决,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请各县(区)公安(分)局于513日前将本县区专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联络员名单报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并于每月末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202115日前,由各县(区)公安(分)局汇总县(区)委政法委、县(区)教育局相关工作情况后向市公安局报送工作总结,并抄报市委政法委和市教育局。


关于《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