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20-00117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4 |
文号: | 其他〔〕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认真落实《连云港市关于推进卫生习惯养成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分局、港公安局,市局各单位:
2020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之年。为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全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市政府下发了《连云港市关于推进卫生习惯养成行动的实施方案》。为严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体民警辅警做好个人和家庭卫生习惯养成。特将相关要求通知相关如下:
一、控烟区域全面禁烟。市局警务保障处牵头负责市局机关各办公区域的“禁烟控烟”工作,做到有责任明确的禁烟控烟管理制度,在入口、过道、厕所等位置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和吸烟区,有控烟禁烟宣传标语或者海报,办公场所内无烟草广告,办公室内无吸烟现象、不提供烟具,“门前五包”区域以及场所内无烟蒂。
二、发动全员参与控烟。机关党委牵头开展无烟机关建设,积极组织民警参与全市第三届戒烟大赛等控烟公益宣传活动,鼓励全体民警、职工、辅警积极参与控烟,不在控烟区域吸烟,吸烟时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控制吸烟义务,争做禁烟控烟工作的表率。
三、依法履行控烟职责。网安支队牵头做好网吧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使其自觉履行禁烟控烟义务。属地网安部门加强对网吧禁烟控烟监督检查工作,对控烟执法工作中出现阻碍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明确告知公众吸烟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的危害、禁止吸烟的范围、对违法吸烟行为的处罚等信息,在全局范围内逐步形成不敬烟、不劝烟、公共场所禁烟的良好氛围。新闻宣传中心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员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督查推动落实。机关党委会同警保处、督察支队每月对市机关各办公区组织开展一次禁烟控烟督导检查,重点整治乱扔烟头行为,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好禁烟控烟工作措施,努力做到“烟头不落地”、禁烟区无人吸烟。
请各县分局参照市局模式组织开展卫生习惯养成行动。各单位要注重收集活动资料、加强活动宣传,按照要求上报台账资料。对因落实不力,导致考核成绩被扣分,市局将视情予以追责。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