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20-00114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23 |
文号: | 连公局〔2020〕5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安局保障学校开学复课十项措施》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分局,市局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学校开学复课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公安局保障学校开学复课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3日
连云港市公安局保障学校开学复课十项措施
一是拓展护学勤务范围。建立护校安园全天候勤务机制,巡特警、交警等部门强化显性用警,对校园周边开展定点巡逻,积极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护学勤务人员在履行护学职责的同时,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检测以及家长接送子女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秩序。
二是落实封闭式管理措施。指导学校参照小区管理模式对校园落实封闭式管理措施,全面推广应用“连易通”、“钉钉”等线上平台,动态摸排师生员工的信息和健康状况,严格实行出入证、健康码、体温检测等措施,加强门卫值班,确保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是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联合文化、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动摊点、餐馆、网吧、音像报刊点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相关规定开展经营,严防人员聚集形成交叉感染。
四是规范校车安全运营管理。配合教育部门、交通运输、应急及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坚决查处取缔“黑校车”、非标三四轮车从事接送学生的营运行为,配合卫健、教育等部门督促校车运营单位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学生乘车体温检测、定员核载、驾驶人健康监测、车内每日消毒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五是实施学生分类管控措施。配合学校做好外省市来连学生的排查登记工作,收集汇总大中专院校走读、租房学生信息以及中小学从外地返连学生信息,落实社区管控措施。督促大中院校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落实住校学生的管理措施。
六是强化外籍师生管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的相关要求,开展留学生、外教的梳理登记,强化对返校情况的搜集掌握,对于疫情期间返校的留学生和外籍教师,按照逐人见底的要求,搜集掌握其居所情况和健康状况,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严防输入型病例。
七是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督促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检查和秩序管理,特别是对体育馆、图书馆、礼堂、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易聚集地要增加巡逻检查的密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隐患问题,严防人员聚集。
八是严格培训机构监管。配合教育、市场监督、城管、消防、应急等部门强化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学校未开学前不开学,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舍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等规定,对违规提前开展线下培训、故意瞒报等不配合疫情防控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九是做好防治疫情宣传。指导督促学校通过宣传栏、宣传画页、电子屏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病毒的传播途径、治疗方式和自我防护措施,使广大学生增强防护意识,积极应对和防范病毒传播。
十是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建立和教育部门情况互通制度,每日搜集上报体温异常学生的信息,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超前分析疑似病例的行为轨迹,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排查和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