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执法质效,同时减轻企业负担,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监管工作。为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流程,我们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告知不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联合检查牵头部门应至少提前两天通过电话或者系统短信告知市场主体检查时间、检查任务。
二、先扫码后检查。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必须先通过“综合查”APP扫描企业标准地址码,扫码后方可执行检查活动。被检单位做好配合工作,主动申请企业标准地址码,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三、有处罚必规范。为提高入企检查精准度和高效性,执法人员查出问题后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合规整改建议,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未依法及时公示检查结果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请被检查单位主动对我委“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检查时有执法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热线进行投诉。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