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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县获省政府授权行使市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职权

 

      近日,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获得省政府授权,行使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变更政府采购方式职权。截至目前,我省已有38个县(市)人民政府获得省政府授权。今后,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政府采购方式的,当地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符合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将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