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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惩戒环境保护领域失信行为: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受限

多部门联合惩戒环境保护领域失信行为: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受限

近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30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对江苏省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拟对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备忘录》围绕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优惠政策享受、经营考核评价等活动,规定了26项惩戒措施。该备忘录提出,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财政部门将依法采取“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惩戒措施。

据悉,《备忘录》实施后,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动约束和惩戒,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约束等手段,有效发挥多项措施“组合拳”的威力,实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通过联合惩戒,强化诚信监管,约束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行为准则,提高市场诚信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 薄鹏鹏 姜日飞2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