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2-29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结果信息公告〔2023〕4号
一、项目编号:320701-J-HZ2023092801035-1
二、项目名称:海州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华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经济开发区香湖路22号昊海大厦19层1923室
法定代表人:浦亚
被投诉人: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109-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将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认证范围:信息系统灾害备份与恢复服务)作为评分项,构成对中小企业歧视。2.前端智能监测点1.1中型一体化云台I参数设置具有唯一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3.前端智能监测点1.3卡口视频监控使用个别厂商的特定产品参数进行招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4.前端智能监测点1.4前置林火智能识别报警器使用个别厂商的特定产品参数进行招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请求:1.去掉上述不合理的评分项或修改为满足三个品牌的技术和条件。2.停止当前招标,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