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2-06 阅读次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2023〕01号
一、项目编号:320708-J-20230904-1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开发区青口盐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及配套废气除臭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洁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杰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佳和三期
被投诉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连云港开发区青口盐场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设备及配套废气除臭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320708-J-20230904-1)的投诉,本局已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3年10月25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投诉人认为:评审因素量化与技术参数指标分值未一一对应;评分标准中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评审标准中设置专利得分不合理;部分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撤销政府采购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