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2-05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结果信息公告〔2023〕3号
一、项目编号:320706-F-HZZCCS2023072-1
二、项目名称:海州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
法定代表人:刘长岭
被投诉人1:江苏协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西厅14楼
被投诉人2: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顶山都市产业园08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评审程序及过程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2.磋商小组的部分评审专家组成存在问题。3.磋商小组对监理大纲(监理技术方案)的评分存在故意抬高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得分,压低我公司的得分,造成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报价超出我公司投标报价145%中标,违背了竞争性磋商的实质。4.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所报总监是否存在在监工程。
投诉请求:重新组建磋商小组,重新组织评审,并重新公示评审结果。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
处理结果: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