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0-30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2023〕6号
一、项目编号:320721-F-LWZC320100000202300137-1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翔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3号同科汇丰国际1号301室
被投诉人1: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36号凤凰大厦9楼
联系人:章工
被投诉人2:连云港市赣榆区中医院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文化东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以不合理的资格要求设置以及设置“业绩、人员、认证”等特定条件作为评分项,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2.同时满足所有资格要求及评分项的只有“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我公司认为该项目有涉嫌围标串标行为。
投诉请求:1.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资格审查标准以及公平合理的评分项,取消“不接受联合体”的限制要求,取消“业绩、人员、认证”等部分不合理特定条件的评分项;2.应制定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评分办法,以价格评分为主导,取消我公司质疑的所有不合理的评分标准,制定合法公正的评分标准;3.我公司对“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满足全部招标人的资格、评分条款,且行业内据传该公司对本项目势在必得,是以严重怀疑招标文件制定的依据标准,如本招标文件规则条款就是出自该公司应属围标串标行为,需对涉嫌操控招标投标调查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二)、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
处理结果:(一)投诉事项1中部分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未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驳回其他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