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8-16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4-0108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连云港市苍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913207067185122678 | 河滨巷39号4至5楼 | 97.4(均分制) | 1604985.8元 |
服务类 |
名称:市检察院星光苑办案区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市检察院星光苑办案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进出人员登记、车辆管控、巡视查楼、门前交通秩序维护、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卫生保洁、客房清洁及服务等。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3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9号
联系人:李华冬
联系电话:15996135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30室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518-82256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话:0518-8225658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