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6-25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0-JHHH-C2024-0012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 91320116598034087A |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 | 85.51(均分制) | 1180000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1320000MA22C9L494 |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2幢3单元9层 | 82.59(均分制) | 678000元 |
服务类 | ||||||||||||||||||||||||||||||||||||||||||||||||||||
名称:2024-2025年排污许可申报技术评估 服务范围: (1)完成排污单位首次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 (2)对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核查; (3)对执行报告进行规范性审核。 工作量清单
服务要求: 1、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按照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单位环评文件等材料,对系统中排污单位填报内容进行技术评估,要求评估单位出具《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报告》供审批部门参考,并对连云港市排污单位提供咨询、答疑。 (1)按照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对连云港市排污许可证申领企业提供咨询、答疑; (3)对企业申领信息开展技术评估、现场核查、质量控制; (4)接受委托后,对已提交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的申领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技术审核,将初审意见(修改清单)一次性书面反馈企业,并协助指导企业完成修改,对修改后重新提交至平台的申领信息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审核意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做到及时反馈的,应提前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得到甲方同意。投标单位应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要求,严格执行技术审核工作时限,建立质量管控体系,并对其出具的技术审核意见负责。 (5)按照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执行报告进行规范性审核,并指导相关排污单位完成整改。 (6)每年根据业务需求,中标单位分别组织一次培训。 (7)完成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排污许可相关工作任务。 2、该项目工作经费包括人员成本支出、交通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食宿费等,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支付,不得向排污许可证申请单位和其它第三方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经多次修改未均不能满足修改要求,投标单位可以函告采购方,并说明具体理由。 4、在合同执行期间实施本项目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服务时间: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起始日期。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人民币5980元计取(一标段招标代理费用为3588元,二标段招标代理费为239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202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48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518-85868035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