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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中标公告]连云港市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配备驾驶员)定点服务(标段二)(二次)项...

连云港市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配备驾驶员)定点服务(标段二)(二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01-J-20211207011094-2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配备驾驶员)定点服务(标段二)(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1名称:连云港龙途外事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福海路1202

下浮比例:13%

供应商2名称: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

下浮比例: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配备驾驶员)定点服务(标段二)

服务范围:连云港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采购预算金额限额标准以下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使用单位应在本次确定的承接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超出限额标准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法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

服务要求:服务期内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60分钟以内到达用车单位,按照用车单位申报路线地点,提供出行保障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如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主要标的内容冲突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标准:中标人在项目需求所列基本技术服务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地面、座位、窗户玻璃、窗帘的卫生保洁,驾驶人员的冬季、夏季、春季、秋季统一着装,驾驶员接送站、驾驶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监督的组织体系和标准、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勤飞 苏骁 江莉军 卢正华 丁荣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

联系方式:0518-8581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2号楼429

联系方式:刘康  0518-85868215  lygszfcgzx@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骁

电     话:0518-858167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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