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2-11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配备驾驶员)定点服务(标段二)(二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701-J-20211207011094-2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配备驾驶员)定点服务(标段二)(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1名称:连云港龙途外事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福海路1号202室
下浮比例:13%
供应商2名称: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号
下浮比例: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配备驾驶员)定点服务(标段二)
服务范围:连云港市本级、海州区(含高新区)、连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采购预算金额限额标准以下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使用单位应在本次确定的承接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超出限额标准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法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
服务要求:服务期内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60分钟以内到达用车单位,按照用车单位申报路线地点,提供出行保障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如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主要标的内容冲突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标准:中标人在项目需求所列基本技术服务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地面、座位、窗户玻璃、窗帘的卫生保洁,驾驶人员的冬季、夏季、春季、秋季统一着装,驾驶员接送站、驾驶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监督的组织体系和标准、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勤飞 苏骁 江莉军 卢正华 丁荣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
联系方式:0518-8581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9室
联系方式:刘康 0518-85868215 lygszfcgzx@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骁
电 话:0518-858167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