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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更正公告]关于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的澄清公告

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1号

申请人:

现将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编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后遵照执行。若资格预审文件与本澄清有相悖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1、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的自有资金(提供自有资金证明),不低于项目融资规模的融资能力(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此款仅指“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其证明申请人融资能力范围较小。可否修改为(5)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的自有资金(提供自有资金证明),不低于项目融资规模的融资能力(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或申请人的母公司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及无条件支持申请人中标后获得项目融资款的担保承诺函)。

答:对自有资金、融资能力证明材料,明确具体要求如下:

1)自有资金证明:2022年10月10日-11月9日期间,金融机构向申请人(申请人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的额度不低于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即2596.50万元)的存款证明。

2)融资能力证明:2022年10月10日-11月9日期间,金融机构向申请人(申请人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的额度不低于15978.48万元的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意向书、或担保承诺函、或存款证明。

3)金融机构向申请人母公司出具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注:上述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编码规范》(JR/T 0124-2014)中列明的金融机构。

2、请问政府采购政策里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假如我企业非“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单位,是否可以填无?

答:可填无,填无或未填均视为不是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明确为:①施工;建筑业;②运营:工业。

3、招标文件P26页“九、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与投标软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不一致,招标文件只要求提供承诺书,投标软件格式中需要提供设备以及证明材料,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答: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准,申请人只需提供“九、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软件资格审查资料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可传空白内容。

4、投标软件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资料”,请问是否提供承诺书即可?

答:该部分内容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可传空白内容。

5、投标软件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请问是否提供招标文件P28“十一、申请人履约及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等情况的书面声明"即可?

答:是,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提供“十一、申请人履约及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等情况的书面声明"即可

6、投标软件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运营、管理等工作能力”,请问是否提供招标文件P29“十二、承诺函”即可?

答:是,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提供“十二、承诺函"即可

7、招标文件P30“十三、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融资能力证明",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融资能力证明(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请问(1)“自有资金证明、融资能力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2)“融资能力证明”可否提供银行开具的贷款意向函/书或授信合同? (3)自有资金证明是否有格式要求,如受益人、开具时间?

答:(1)有,见问题1答复;(2)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贷款意向函/书或授信合同;(3)无格式要求,需体现开具对象为申请人,开具时间见问题1答复。

8、投标软件资格审查资料中“特别说明1、特别说明2”,请问是否提供招标文件P29“十二、承诺函”即可?

答:是,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提供“十二、承诺函"即可

9、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请问是否只需要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答:是,只需要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10、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投标软件商务标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和“财务状况报告”是否各联合体均需要从诚信库中获取资料?

答: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需从诚信库中获取资料。投标软件商务标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和“财务状况报告”均无需上传资料,此项可传空白内容。申请人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完整后,将整个“申请文件”在“其他资料”处统一上传即可。

11、投标文件中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资料均可盖电子章?

答:申请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需使用扫描件电子件(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其他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可使用扫描件电子件(打印、签字、盖章),也可使用电子签章。资格预审文件P91.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第(4)条、P33“附表:资格条件符合性评审响应对照表”中与本澄清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1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请问各成员单位是否均需提供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答: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其余成员单位不需提供,见资格预审文件P91.1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第(3)条。

1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单位,请问是否各单位资料需盖各单位章?

答:是,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出具的材料,分别加盖公章。

 

 

人:东海县水务局

202210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