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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更正公告]关于东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招标项目的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CGGK202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 9月29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

一、问:第1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项第2小项“2018年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级法人,只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才有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现本项目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公司为投标主体,提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是否可以,请确认。

答:可以,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问:第1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项第3小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现提供2020年1月-2020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是否可以,请确认。

答:提供招标前近六个月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问:第3页: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1项“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第9页16.1项“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光盘一张(或U盘)”,第3页和第9页对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不一致且装订要求也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确认。

答:提供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文件。

四、问:第6页:3.3“本次采购,采购人按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2%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管理费,专项用于农业保险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发展研究、考察学习、调查核查、培训交流、重大灾害防控等相关工作支出,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 第34页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是否就是上述的“2%管理费”,还是除“2%管理费”以外还要包含中标后保险公司用于农业保险经营所产生的其他综合费用,请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报价填写开标一览表。

五、问:第7页: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必须使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操作指南》下载”,目前未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找到《政府采购操作指南》,是否不需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确认。

答: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六、问:第18页:二、技术部分(工作举措)“宣传组织工作方案、基层服务网点的建设方案与资金投入计划等6项内容”我方理解为仅在东海县域内,理解是否正确,请确认。

答:是。

七、问:第19页:商务部分(综合实力)第6项“服务评级,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2019年度保险公司总公司服务评价结果”评分,现查不到2019年银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服务评价结果,现提供2018年服务评价结果是否可以,请确认。

答:如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未公开发布2019年度有关评价,可提供2018年度评价结果。

八、问:第19页:商务部分(业绩)“1、有连云港区域内、东海县以外的农险服务经验且服务合格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2、有东海县区域范围内农险服务经验且服务合格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中的“农险服务经验且服务合格”,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请确认。

答:“农险服务经验”是指各财险公司的市级或县级公司在连云港市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情况,通过市行协行业报表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合同证明。“服务合格”是指连云港市内各财险公司的市级或县级公司没有因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受到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重大处罚或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机关的处罚。投标文件应提供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机关的相关证明。

九、问:第20页:商务部分(人员机构、车辆配置)第2项“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需要提供投标人招标区域内分支机构,三农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照片。”我方理解为:上述分支机构、三农服务网点均为在东海区域内且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理解是否正确,请确认。

答:是。

十、问:第27页: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东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第40页承诺书“项目名称: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第42页履约担保函“项目名称:东海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项目”,与第1页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东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招标项目”,4处项目名称不一致,我司理解以第1页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东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招标项目”为准,其他不一致的地方是否需要统一,请确认。

答:以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东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办保险机构招标项目”为准。

十一、问:第33页:投标函中“3、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60天”与第39页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两处描述的期限不一致,请确认。

答: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十二、问:第37页: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1项“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是否可以,请确认。

答:可以。

十三、问:本次招标文件第39页示范格式二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模板,有“法定代表人”字样,我司本次投标单位为连云港市“连云港中心支公司”,是否可以由市公司及市公司负责人直接授权委托?

答:招标文件第39页示范格式二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模板, “法定代表人”更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由市公司及市公司负责人直接授权委托。

十四、问:本次招标文件第19页评分细则第三、4农险产品开发能力项目“开发过险种最多的得满分,其次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请澄清其余得分情况?

答:由评委按数量酌情打分。

十五、问:本次招标文件第42页示范格式五提供的“履约担保函”模板,有“签订合同时使用”字样,是否本次投标不用提供?

答:投标时不用提供。

十六、问:在招标文件第一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并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注册的、在东海县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正常营业六个月以上的法人或是分支机构。”我司满足条件,但因东海支公司无财务账户,是否以上级公司参与投标。

答:可以。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购人: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人:洪庆谊

联系电话:0518-87796609  手机号码:13851211858

联系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振兴北路与府苑路交汇处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

3.项目联系方式

购人: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人:洪庆谊

联系电话:0518-87796609  手机号码:13851211858

联系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振兴北路与府苑路交汇处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