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4-02 阅读次数:】
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造价审计及BIM咨询服务DHCGGK2020004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财政局(代)委托,就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造价审计及BIM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20年3月16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对原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采购项目名称: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造价审计及BIM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DHCGGK2020004
首次公告日期:2020-3-16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平台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项:投标确认函
二、投标确认函
东海县财政局:
根据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姓名)代表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五份。
据此函,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我们承担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果有)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制定的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确定的收费标准承接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任务,否则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4、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承诺出具的各项咨询成果是合法的、真实的、准确的、可信的、完整的,遵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东海县财政局监督管理,承担廉政责任,不向审计单位收费,并接受东海县财政局对咨询成果的再评价;
7、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同意贵方制定的招标程序、办法,并认同据此产生的评标结果;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同意东海县财政局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相关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我方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12、为了更好的履行服务,我方还将做出如下承诺:
(1)
(2)
13、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委托代理人手机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现更正为:
二、投标确认函
东海县财政局:
根据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姓名)代表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据此函,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我们承担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3、我方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果有)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制定的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确定的收费标准承接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任务,否则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4、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承诺出具的各项咨询成果是合法的、真实的、准确的、可信的、完整的,遵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东海县财政局监督管理,承担廉政责任,不向审计单位收费,并接受东海县财政局对咨询成果的再评价;
7、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同意贵方制定的招标程序、办法,并认同据此产生的评标结果;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同意东海县财政局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相关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承接业务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我方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12、为了更好的履行服务,我方还将做出如下承诺:
(1)
(2)
13、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委托代理人手机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其他事项不变。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1.采购单位:东海县财政局
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1号
联系人:王德春 联系电话:0518-87776527 手机号码:15950798689
2.集中采购机构: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15室。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