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0-12 阅读次数:】
应采购人要求,对开发区安监应急救援物资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KZC201809_02)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1.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三项“主要技术性能要求”中,对“灭火防护服”技术性能要求中增加“★提供厂家技术参数响应表”;对“隔热服”技术性能要求中删除“★提供厂家技术参数响应表”。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调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前(超过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调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
其他事项不变。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