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7-12-01 阅读次数:】
灌云县政务地图编制印刷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 GYZFCG201712001
受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的委托,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 灌云县政务地图编制印刷项目 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政务地图编制印刷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
(一)拟编制数量:18张 拟成品交付:2000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二)本次询价预算为
40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报价包含基础数据采购、编制、加工、审图、审图号、设计排版、成品印刷、运费、税金、代理费、场地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三)具体规格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4、具有独立编制县级区域以上(含县级)地图的资格与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书面承诺。
6、具有测绘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地图编制(乙级)。
7、业绩要求:2016年1月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地图数据加工处理项目(数量:1个;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提供项目合同(原件);
8、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
完成政务地图编制印刷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价款的 20 %,交货之日起6个月后支付全部价款的70 %,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测绘工程奖后支付全部价款的5 %,剩余5%价款作为项目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息)支付。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09:30时整。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联系人:王工。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九、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 文”货物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0518-88857776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887004
询价人(盖章):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 12月01日
附件1:
灌云县 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询价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2. 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 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供货,交货期为 日历天内 。
4.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书面承诺
致:
我单位承诺在参与 (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我公司及公司法人 及拟报项目负责人 近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三)税务登记证(原件);
(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五)企业测绘资质证书(原件);
(五)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
(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书面承诺(原件);
(七)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业绩要求:2016年1月以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数量:1个;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提供项目合同(原件);
(九)投标人应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原件)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
附件6 询价清单及采购物品的详细要求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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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政务地图编制印刷项目方案
灌云县,隶属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位于江苏省东北部,连云港市与宿迁市之间,东部濒临黄海,与韩国、日本等地区相望;西与宿迁市沭阳县为邻;南隔新沂河与灌南县相连;北与连云港市、东海交界。介于东经119°2′50″—119°52′9″,北纬34°11′45″—34°38′50″之间,东西最大直线距离73千米,南北最大直线距离44公千米,总面积1538平方千米。
灌云文化属江淮文化,县境拥有大伊山风景区(4A级)、潮河湾景区、伊芦山景区、开山岛、沂河淌风光带、灌云县烈士陵园、灌云县博物馆等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名人有伊尹、李汝珍、汪德昭、汪德耀、朱仲琴、许乔林、许桂林等。地方特产主要有灌云紫菜、汪恕有滴醋、沙光鱼、圆帮樱桃、仙健无花果、酒醉螃蟹、灌云豆丹、灌云大豆等。
根据灌云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与要求,结合省政府关于全省“1+3”重点功能区的政策背景,地处沿海经济带的灌云县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行政区划的调整、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县志编印的需求,同时为了更好展示新时代灌云经济、文化、交通方面的成就,现拟编制以下系列地图。
一、地图编制及数据参数依据要求:
(一)灌云政区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1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
3.4地图现势性同步省级2017年数据。
(二)灌云交通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1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省交通厅提供的省级以上道路的GPS数据为公路资料补充;
3.4地图现势性同步省级2017年数据。
(三)灌云旅游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1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灌云县旅游景区的确权划界红线依据;
3.4地图现势性同步省级2017年数据。
(四)灌云水系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1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省水利厅提供的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数据;
3.4 地图现势性同步省级2017年数据。
(五)灌云城区遥感影像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纸质1张,挂图5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 2016年6月之后的30cm分辨率航摄影像作为作业底图,现势性同步省级2017年数据。
(六)“1+3”重点功能区沿海经济带区位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1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省政府“1+3”重点功能区政策依据;
3.4 地图现势性同步省级2017年数据。
(七)灌云重点项目建设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1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灌云县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资料补充;
3.4 地图现势性同步省级2017年数据。
(八)灌云政区历史沿革图
1、规格、材料要求:大度4开彩色纸质地图;
2、编制数量:6张;
3、基础资料:
3.1基础测绘1:10000地形图、基础测绘1:50000地形图作为作业底图,注记需要标注到行政村;
3.2第二次土地调查更新数据作为乡镇界线、行政村的表示依据;
3.3自灌云建县以来历次区划调整民政登记资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
二、编制数量:
合计18张。
三、成套设计印刷要求:
(一)地图要求:
1、开本:大度4开;
2、套色:正反4色;
3、纸张:157克铜版纸(特级金东);
4、工艺:折合;
5、印数:2000套;
(二)封套要求:
1、开本:大度4开(展开尺寸);
2、套色: 4色+烫银;
3、纸张:157克铜版纸(特级金东);
4、工艺:折合成品、底图分装成套;
5、印数:2000套;
四、项目工期15天:
(一)地图编制:7天(含审图)
(二)设计印刷:8天(含物流)
五、交付标准:
成品交付。
特别说明:
1、项目需要的基础数据需中标单位自己收集并计算在核定成本;
2、项目需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测绘工程奖后支付全部项目款5%。
附件7:
一、评标办法:
1、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5. 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6. 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7.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