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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灌南县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 JSZC-320724-SQYX-X2024-001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1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SQYX-X2024-0017 

项目名称:灌南县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1.000000万元(采购包1:36.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采购包3:32.400000万元;采购包4:33.000000万元;采购包5:41.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一标段控制价(单价):5.8元、二标段控制价(单价):4元、三标段控制价(单价):4元、四标段控制价(单价):6元、五标段控制价(单价):3.5元); 

采购需求:

灌南县水稻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详见询价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任意一月)。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2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3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4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5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采购包2

1.(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采购包3

1.(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采购包4

1.(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采购包5

1.(1)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8-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以上1-5个标段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第一标段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则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第二标段的成交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以一标段至五标段顺序依次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郇国磊

联系电话:18961366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8楼

联系人:营工

联系电话:0518-85859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营工

电话:0518-8585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