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8-14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中期固定防灾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JSZC-320723-JZCG-T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1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3-JZCG-T2024-0002
项目名称:灌云县高新区高级中学中期固定防灾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5.359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53594.72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为解决学校应急避难,特建设一个固定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防灾避难场所基础土建;强电、给排水;消防;生活水箱;会议系统;应急避难物资及应急货物采购等,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7.法人授权书
8.谈判响应函
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1.分项报价表
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3.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14.联合体协议(如有)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联合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
供应商(联合体)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8-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4-08-2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不见面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附件需登录邮箱19805070021@163.com,密码:Aa123456,超大附件获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88号恒驰大厦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15261351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冯亚军
联系电话:19805070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亚军
电话:1980507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