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7-09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灌云县人民医院液氧等医用气体年度购置项目 JSZC-320723-JSHF-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4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3-JSHF-C2024-0001
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液氧等医用气体年度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因医院业务需要,采购医用气体,包括液氧、瓶装氧气、二氧化碳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需涵盖内容:医用氧)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液态)、《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
3.供应商自行配送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若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相关合作协议。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自行免费下载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7-2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时间:2024-07-2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不见面开标四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西环中路2号
联系人:韩科长
联系电话:13851398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皓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60388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26038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