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5-17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JSZC-320723-LYHH-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06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3-LYHH-G2024-0002
项目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区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0.00万元
采购需求: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区应急物资采购。采购清单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苏财购【2020】45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6-06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递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苏采云政府采购系统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灌云县燕尾港镇
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电话:0518-88584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06122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0612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