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5-16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灌云旅游品牌推广项目 JSZC-320723-RHRH-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7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3-RHRH-C2024-0007
项目名称:灌云旅游品牌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举办两场高质量的旅游推介会、设计制作宣传折页、拍摄制作旅游推广小视频及推广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旅游宣传折页设计,25日内完成印刷,30日内完成展架区、摊位展位内容、灌云旅游推介PPT设计,活动开始前1天完成现场布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18:00:00止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5-2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时间:2024-05-27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不见面开标四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地址:灌云县幸福大道108号
联系人:武小丽
联系电话:14762653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652139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865213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