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7-04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4年东海县城区部分道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项目 JSZC-320722-KING-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2-KING-C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年东海县城区部分道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采购包1:3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东海县城区部分道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签订合同后,水土保持方案于6个月内完成报批;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依据项目工期完工3个月内完成。
第二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验收备案完成;工程绿化验收完成后在3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1.2、1.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7-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时间:2024-07-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四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与牛山北路交汇处
联系人:戴科长
联系电话:1575119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开发区富华路南侧、水晶二路西侧(龙庭公寓北侧50米)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19533528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科长
电话: 1575119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