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5-22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4年石榴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建水泥路项目 JSZC-320722-LCCY-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2-LCCY-C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年石榴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建水泥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1.465000万元(采购包1:116.505000万元;采购包2:114.9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名称:2024年石榴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建水泥路项目一标段(采购包1)。
最高限价: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64389.2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包名称:2024年石榴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建水泥路项目二标段(采购包2)。
最高限价: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48963.0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两个采购包皆可投,但只可中一个采购包。
评标的顺序以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供应商可以自由选择响应一个或多个采购包,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采购包的成交人,如供应商在前一个采购包被确定为成交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分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招标或根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需求:
2024年石榴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新建水泥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3年10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6-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2024-06-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四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东海县人民政府石榴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东海县石榴街道党委驻地
联系人:柴文文
联系电话:15062936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崇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锦程家园小区19-2-101
联系人:范宁
联系电话:15161326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文文
电话:1506293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