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5-14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东海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 JSZC-320722-JSMW-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2-JSMW-C2024-0004
项目名称:东海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21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东海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设备运营项目,包括:1个空气自动站(气象五参数、03、CO、PM2.5、PM10、NOx、S02)、2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系统(至少包含57种PAMS物质)、29套空气自动监测微站(气象五参数、03、TVOC.CO、PM2.5、PM10、NOx、S02)。运维单位需支付更换必要的监测仪器配件费用、耗材费用、网络通讯费用、水电费、检查维护的交通费等保证站点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确保站点设备及系统连续、稳定、有效运行。(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时间:
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5-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时间:2024-05-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二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苗运锋
联系电话:13775493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秀水街20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7305122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730512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