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5-10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2024年牛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项目 JSZC-320722-NJZC-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2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2-NJZC-C2024-0005
项目名称:2024年牛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7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079539.69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新建村庄水泥路328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磋商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8.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10月以来至少1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12.在资格审查环节对申请人的信用进行现场查询,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3.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1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10月以来至少1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格式详见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在资格审查环节对申请人的信用进行现场查询,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7日18时(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05-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
时间:2024-05-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东海县人民政府牛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86号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1381569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海县总工会北门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75214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75214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