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东海县
首页 > 采购信息 > 采购公告 > 东海县
[东海县][采购公告]关于东海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孤独症、肢体(脑瘫)、智力、听力、视力等康复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东海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听力康复服务采购项目(五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海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听力康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7月10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2-F-DHXCJRLHH2023-4  

项目名称:东海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听力康复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约32/年(年服务人数约20名)。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听力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执行连政发〔2019〕67 号文件,即残疾儿童智力康复服务标准:(1)0-6 周岁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1.6万元/人/年;(2) 7-14非全日制在训残疾儿童救助标准为0.4 万元/人/年。

采购需求:

0-14周岁,具有东海县户籍且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形式分全日制(住院、日托)和非全日制(门诊、康教融合)。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内接受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 4 小时)的基本康复服务,其中每天个训课不少于1 小时。非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内接受每月不少于12 次(每周 3 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的基本康复服务,其中个训课每次不少于0.5小时。内容包括个训课基础上的集体(小组)训练和运动(感统)训练。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8个月(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注:提供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属于租用场所,须出具供应商该场所的租赁合同2022年房租租赁的相关证明及取得的该场所上述合格证明材料(含消防合格证明资料)。

2)投标人具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办公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必须网上下载获取: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点击页面“共享登录”进入“交易乙方”,通过CA方法下载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服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CA

CA名称

CFCA

国信 CA

联系人

孙莉莉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微信同号)

 18261319191(微信同号)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3、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6月19日起

4、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629日止

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完善单位信息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标提交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710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二)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3710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海县残疾人联合会  

 址:东海县迎宾大道16号 

    联系人:徐传山

联系电话:0518-87290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

联系人:尹娟

联系电话:13675211234

七、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采购)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无须递交备份文件;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③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⑤中标后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中标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