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26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东海县乡镇民政办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2-F-BLZC2021DH0001
项目名称:东海县乡镇民政办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71.9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办公设备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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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笔记本电脑 |
10 |
2 |
台式电脑(主机+显示器) |
14 |
3 |
多功能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
8 |
4 |
多功能数码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
14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送达指定民政办,办理资产交付相关手续,由民政办助理签字并盖章;资产交付相关手续一式四份,民政办一份存档,中标单位一份,民政局二份(一份入账、一份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营业范围在本次投标范围内)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02 月 27 日至2021年 03 月 03 日 17: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3 月 05 日8:30
截止时间:2021年 03 月 05 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1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03 月 05 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5楼6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 本谈判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民政局
地 址:海陵东路261号
联系方式:13961320885
2. 招标代理信息
名 称: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东开发区银河世家12-128-61
联系方式:刘文辉 13337862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文辉
电 话:13337862649
九、谈判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谈判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谈判文件无效,谈判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 0518-85861319。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售价:报名成功后缴纳报名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缴费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完善单位信息并参与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十、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谈判采购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谈判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谈判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谈判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已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申领“连易通”健康码的无需重新申领“苏康码”,可以在“我的连云港”app直接打开使用。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江苏博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