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9-30 阅读次数:】
垃圾填埋场污水收集转运服务DHCGGK2019080公开招标公告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垃圾填埋场污水收集转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垃圾填埋场污水收集转运服务
2、项目编号:DHCGGK2019080
3、项目简介:东海县垃圾填埋场位于东海县双店镇,310国道北侧。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形成的污水收集在集中井中,集中收集井中污水需要转运至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否则渗沥液污水造成二次污染。现公开招标选择污水装运服务单位。转运服务包括污水运输、装卸、全程不得抛洒地漏等伴随服务。预算金额100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方案”。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服务期限:实际开始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1年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页面打印留存。
3、投标人具有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污水处理、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危险品3类货物运输或污水转运的经营范围(具备其中任何一项即可)。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罐式车辆(7辆以上40立方罐式半挂车)行驶证及符合驾驶条件驾驶员驾驶证。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属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并提供公告的部委名称及公告批次号;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列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名称、公告批次号。
5、应当具有独立完成垃圾填埋场污水收集转运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30日- 2019年10月 21日17:00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登录“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CA办理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张工18505182641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
四、投标与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时前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北楼6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2019年10月21日17:00时之前从公司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至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户名: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邮储银行东海县支行;账号:100903056700010001。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等情况。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东海县双店镇310国道西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联系人:朱江 联系电话:0518- 87162195 手机号码:13815601089
2、集中采购机构: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政务服务中心北楼515室。
联系人:王德春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事务和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发布的信息。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