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1-19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连云区沿海风貌塑造北固山周边照明提升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320702-F-2023825-1
2、项目名称:连云区沿海风貌塑造北固山周边照明提升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862464.63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连云区沿海风貌塑造北固山周边照明提升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
7、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北固山景区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质量标准: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4) 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等执行,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供应商 (超过 3 年) 、法定代表人 (超过 5 年) 、项目负责人 (超过 5 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 2024年01月26日 18:00 止(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文件;
3、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五、开启和地点
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 60 天内有效。
3.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
件处理。
4.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
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
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联系方式:0518-80198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云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24楼2419-2421
联系方式:唐工 1526133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951601370
九、电子采购说明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CA 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3. CA 办理
CA 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00—12:00:00;15:00:00—18:00: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CA 办理窗口。
十、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异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磋商采购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