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6-21 阅读次数:】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西墅综合楼连云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西墅综合楼连云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320702-F- JSXD2019060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西墅综合楼连云区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采购预算价:37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达到验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本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屏。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4、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原件备查)
5、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8、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9、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连建发【2019】182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
10、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11、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系统暂未开通,投标报名费需在报名截止前联系代理机构支付,否则将导致无法下载磋商文件)。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张海南 18505182641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1日14: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15: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4、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 陈工 联系电话:13775482595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7月1日15:00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七、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肆仟元整(¥74000.00元)
开户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陇东支行
账户名: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账号:3207050311010000011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6月29日17时前按规定的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518-8517670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75482595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