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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采购公告]关于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20702-F-XSD20190308001 

二、招标内容:

1.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技侦业务楼,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院落等卫生及服务区域内的绿化维护、水电日常维修及秩序维护工作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一签);

其他及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有过类似办公楼物业管理经验(需提供物业合同)

2.市外注册的物业公司需要提供本市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较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018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8年8月-2019年2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近两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附书面承诺);

5.近两年内无被工商、税务以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处罚记录(附书面承诺);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投标报名时必须提交2018年11月、12月、2019年1月连续3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物业业绩合同等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2份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17点整以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项目联系人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如因报名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没有报名、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动。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3月28日0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0900

开标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政务服务中心605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2:00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  人: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3)账    号:10440501040007556

     4)财务电话:0518-85867883

注:投标保证金汇出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lygzfcg.gov.cn

备注: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81588890        传真:0518-8547997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

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8-81196217 

                                  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附件:

    

日期:          

项目名称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子信箱

 

  

 

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3月14日下午17

 

 

 

 单位盖章:

说明:投标人在 2019年3月 14 日下午17点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19/03/08 17:10:02